李仙清道夫是小说推荐《杀戮本能》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小明的表哥”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这种信息都是李仙上一世用三根手指和一身的伤痕换来的,如果再来一次,李仙不清楚以现在自己的身体素质能否杀出重围,杀戮不是光靠信念和经验就能实现的,你得有本钱做支撑,想当年我大青也看不起外来的蛮夷,认为他们都是红毛猴子绿毛猴子,我乃天朝上邦,满朝文武从上到下,哪有畏战的,都在想我八旗铁骑一出,必定扫清环...
思迅如潮,李仙一瞬间想了很多,但世间的事永远都是知易行难,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小小的“难民”,连下一顿的吃食都没有着落,现在就考虑进化的极致,超凡的崛起,是多么的不切实际。
自己的这只蝴蝶小小的扇动了一下翅膀,谁知道未来会出现怎样的风暴,自己上一世可没弄死这两头清道夫,但是现在弄死了,就证明自己不能全盘沿着上一世的路线躲避危险,猥琐发育。
不然很可能上一世是安全的地方,但是现在就会出现新的危险,别的地方李仙不清楚,但现在自己弄死了这两头清道夫,用不到天黑,就一定会被发现,这个地方以及方圆三公里的范围就一定会遭到清道夫的大扫荡。
到时候别说是人,就是一条狗都得被找出来弄死,鸡蛋都得被摇散黄了,清道夫的狩猎行为和扫荡行为根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杀戮模式,狩猎模式是清道夫确认知道周围没有能威胁到自己安全的一种行动模式,而扫荡模式是清道夫知道周围有能对自己造成生命危险的生物所展开的一种打击模式。
狩猎模式中,李仙能搞偷袭,能找到分而击之的机会,但如果是扫荡模式,那么一旦被发现,那就是硬碰硬的击杀或者逃跑,但只要是硬碰硬,那么无论是击杀还是逃跑,对于现在的李仙来说,都是九死一生。因为扫荡模式就不可能是两头清道夫,最少是五头一组,四组打底,一旦被发现,清道夫会迅速发出信息,不到三分钟,就是清道夫群的合围。
这种信息都是李仙上一世用三根手指和一身的伤痕换来的,如果再来一次,李仙不清楚以现在自己的身体素质能否杀出重围,杀戮不是光靠信念和经验就能实现的,你得有本钱做支撑,想当年我大青也看不起外来的蛮夷,认为他们都是红毛猴子绿毛猴子,我乃天朝上邦,满朝文武从上到下,哪有畏战的,都在想我八旗铁骑一出,必定扫清环宇,那信念叫一个足呀,结果呢?输的老惨了...
老佛爷跑的那叫一个快呀,家都让人抄了,都24年了,美国有个叫“金牌讲师”的老哥在美国吃自助餐,从来不花钱,为啥,因为老佛爷都给付完钱了呀,这辈子都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李仙用意念关闭身份栏,又低头看看遍地的尸骸,人的,清道夫的,随后在倾倒的垃圾桶里开始翻找了起来,翻找出一瓶550ml的农夫山泉,瓶中还剩一个瓶底的水,随口干掉,死后的清道夫和死人没有什么区别,但李仙知道,这两头清道夫还有价值,那就是心血,清道夫的心血。
清道夫的肉人是不能吃的,至少现在是不能吃的,轻食少量是上吐下泻,多量就是肠穿肚烂,听起来好像很不公平,清道夫能吃人,但人不能吃清道夫,但事实如此,就得认。
谁让蓝星是被吞噬的,蓝星的整个底层的物理逻辑都被迫改变,火药失效,电磁失效,那么多出一条人类消化不了清道夫,也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但心血不一样,心血不光对人体无害,还大补,是能加快人类进化的良药,事实上从蓝星被吞噬的那一瞬间,所有还活着的生物,就被迫开启了进化,或者说叫适应,就像人们以前总说的水土不服,从低洼地带到高原地带都得带氧气面罩,不然都容易猝死,那何况是换了个天地呢。
只不过蓝星是被整个吞了,不是一瞬间被消化了,所以生物的适应是缓慢的,不是剧烈的,但随着蓝星被逐渐消化,整个适应过程是不可逆的,如果适应不了,或者说身体的适应速度跟不上环境的适应力,那也很简单,去死就好了,一死解千愁嘛。
而心血能加速人类的进化,还是上一世李仙挣扎了一年后从流浪者手里交换而来的消息,清道夫死后一小时之内取出心血,不然就会被污染。
要问李仙这是为什么,李仙也不知道原理,他又不是科学家,但这种方法确实好用,杀清道夫一小时之内取出心血,这心血比十全大补药都管用,可内服可外敷,而末世初期就用上心血,无疑会让李仙的进化之路走的更顺畅,容错率更高。
三十分钟后,李仙满身是血的把两颗拳头大小的心脏从腹腔中扯了出来,李仙重重的喘了口粗气:
“杀人碎尸从古至今都是一种体力活”!
李仙没有刀具,只能用石块把清道夫肩胛上的倒刺砸下来,然后用倒刺挑开胸膛上的鳞片,刺出伤口,砸断肋骨,扒开胸腔,从而得到两颗藏有心头血的心脏,就这还是李仙精于清道夫的身体结构,如果是个新手,别说三十分钟,就是一个小时在没有趁手的工具前,也做不到开膛取心的操作。
把心管对准瓶口按压心脏,两颗心脏共取出300ml左右的心血,也就大半瓶,李仙微微抿了一口,一股血腥内带着清香的味道扑鼻而来,一口咽下,从喉咙处一道火线沿路而下,暖洋洋的,左手臂的痛感都轻微了些。
李仙知道这是错觉,是身体在缺乏营养后,突然得到一股极易消化的能量后产生的多巴胺。
李仙看了看自己全身的血迹,和四周的残肢断骸,如果这是末世前,杀人现场都没有这血腥,但末世后这才是常态。
李仙拿起那装有大半瓶心血的农夫山泉水瓶,这是末世后自己千辛万苦得到的第一笔资产,要好好的利用它,进化自己,厮杀从来不简单,这个现实online,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
摸了摸自己微胖的脸庞,也不知这些肉还能跟自己多久,乱世也好,末世也好,是没有肥胖的人的。
李仙又把死去的大爷还有男子的鞋裤包好,系在自己背上,别看这衣裤在末世前随处可见,扔马路上都没人捡,但末世开始后,人类工业设施崩坏,这就是不可再生的资源,以后能当钱用的。
那女子的衣服李仙到是没动,一是他用不上,二是就当给女子当诱饵的报酬了,死了也体面点,至于男子的报酬他已经给过了,女人盛世金贵,乱世草芥,这是末世可能比草芥更惨。
李仙最后摘下眼镜,随手扔掉,自己以后应该不会再用了,没听说哪个人戴眼镜在末世生存,连眼睛的度数都进化不好,那还进化个屁呀,越早摘掉身体越早适应。
走出几步后,又折返回来,捡起眼镜揣进裤兜里,家没了,亲人朋友大概率也没了,既然自己能有在来一次的机会,就让这眼镜陪着自己吧,也算给自己的前世今生留个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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