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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表时间: 2024-11-06




1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才能免于刑事责任。”

“那如何判定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病?又如何证明他在犯罪时是出于发病状态?”

“这就要看非精神病人的判断了。”

——

毕业典礼那天,我站在寝室的镜子前整理学士服。

“你的衣领歪了,陈默,我来帮你整理吧。”

室友汪泽不知何时出现在我身后,他的脚步很轻,像个随时会消失的幽灵。

还没等我拒绝,他直接上手,动作很轻,很快。

我似乎没有感觉到调整的动作,镜中人的衣领就端正得像刚熨过一样。

整理好后,汪泽的手没有直接收回,而是帮我调整了一下眼镜。

半月前,他不小心弄坏了我的眼镜。

现在我戴的这副是他赔给我的。

和原来的那副一模一样。

我和他的关系,说不上好,也算不上坏。

透过镜子,我恍惚间看见了他意味深长的眼神。

来不及多想,广播传来通知。

毕业典礼,即将开始。

随着院长报出名字,被叫到的几位毕业生作为一组,上台接受拨穗和证书颁发。

巧合的是,我们寝室四人恰好分到了一组。

上台后,拨穗,发证书。

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院长抬手示意我们看镜头,场下正中央有一位摄影师为我们合影留念。

下一秒,我察觉到身侧的汪泽动了。

几秒后,他双手握着两把沾血的美工刀,笑得癫狂。

而我的另外两位室友,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突发意外,谁都没有想到。

观众席中的记着像是饿狼嗅到了血肉,无数的闪光灯打在台上。

直播弹幕里,也炸了锅。

“靠,吓死人了,这人不会有精神病吧?”

“我看他就是发病了,哪有人捅完人还能笑得这么开心?”

“疯子,赶紧抓起来!”

......

“警察叔叔,我,我说完了。”

警局内,我磕磕巴巴地把白天的经过大致说了一遍。

面前的两位警员对视一番,而后似乎是达成了某种一致。

其中一位年纪比较大的警员率先开口,“今天的询问到此结束,感谢您的配合。”

我木讷地道谢,直到走出警局,整个人都还是恍惚的。

汪泽平时成绩很好,虽然不爱说话,但也不会无缘无故拿刀捅人。

被捅伤的室友分别是林麟和卓不群。

林麟家境很好,总是用钱吩咐汪泽干着干那,时不时还嘲讽几句“穷酸样,没爹妈养的东西”。

至于卓不群,他的家境和汪泽差不多,也是林麟欺凌的对象之一。

我实在想不出卓不群和汪泽之间能有什么冲突。

唉,也许是一时气上头,红了眼吧。

反正警察会查清的,我还是不操心了。

不想了,不想了。

几日后,校方发布公告。

16级xx专业xx班级汪泽同学,因精神病发,刺伤同学,暂被警方拘留。

后面我没有再看了。

因为我知道,都是糊弄人的漂亮话罢了。

点开公告下的评论,里面几乎都是对汪泽的谩骂。

虽然我不是心理学专业的,但好歹跟汪泽朝夕相处了四年。

他是不是精神病,难道我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四年里,他简直正常得不能再正常。

认真上课,成绩优异,每周末还要做家教兼职。

唯一的缺点就是不爱说话。

但是我很确信。

至少他不是精神病。

2

不出半日,我便在校园的各个角落听到了风言风语。

“他平时不怎么跟别人说话,果然是心理有问题。”

“成绩好有什么用,还不是个精神病。”

“这种人就应该关一辈子,谁知道下一秒会不会突然发病,又把别人给捅了。”

人言真是可畏。

我抱紧了身前的杂物箱,加快速度回到了寝室。

仿佛身后是一群豺狼虎豹。

明天就要搬出寝室了。

四年来,无论是开学还是放假,寝室的卫生都是我一个人打扫的。

四人里,只有林麟不常住在寝室,偶尔回来。

大少爷住得少,脾气倒是不小。

恰好我有洁癖,就揽下了打扫卫生的活。

一次五百。

我打扫得很起劲,慢慢也就习惯了,毕竟谁会和钱过不去。

眼前的寝室空荡荡。

林麟和卓不群还在医院,听说倒是没有伤到要害。

汪泽......

也不知道要拘留多久。

我叹了一口气,继续收拾寝室的东西。

在我打扫床底的时候,头顶的木板缝隙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反光。

我从床下爬出来,看了眼床边的挂牌。

是林麟的床位。

掀开床垫后,是被虫蛀黄的木板,表面浮着一层灰。

那里静静地躺着一张照片。

照片中,是一具漂在水面上的尸体。

尸体的细节被拍得很清楚,不难看出拍摄者站的地方距离尸体相当近。

除了警方和凶手,我再也想不到别的什么人有渠道获得这张照片。

突然,我的脑海中闪过一道光。

若是另外两个室友看到,或许认不出来。

但看到这张照片的,恰好是我。

前几日,我提早下课,刚推开寝室门便察觉气氛不对。

汪泽一个人坐在桌子前,呆呆地看着手机里的照片。

我悄悄凑过去瞄了一眼,好像是一张全家福。

画面上有一位年迈的妇女,一个莫约是高中生的男孩,还有汪泽。

“这是你妈和你弟吗?”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他低着头“嗯”了一声,声音很沉闷。

不过他平时就是这样的性格,我就没多想什么。

四年来,我只知道他的家庭不是很好。

至于家住何方,有哪些家庭成员等,更是一无所知。

他不喜欢别人提起。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痛处。

汪泽的痛处,大概就是家庭吧。

难得听他提起家人,我便好奇地多看了好几眼。

大致记下了女人和男孩的样子。

照片里的尸体已经出现浮肿,但还是可以清晰地分辨出,他有着一张和男孩一模一样的脸。

这张照片是谁特意放在这里的吗?

我觉得不太可能。

唯一的可能就是,肇事者事后心虚,偷偷把照片藏了起来。

我想,我大概知道为什么汪泽会捅人了。

林麟家中有钱,玩得也很花,不小心闹出人命,也不是没有可能。

但他家大业大,若是报警,大概率是赔钱了事。

我看着那张照片,却觉得越发眼熟。

好像在别的地方看到过。

不只是在汪泽的手机里。

嘶,在哪呢?

......

我想起来了!

那则新闻!

3

大概一个多月前,一则“高中生救人不幸溺亡,背后竟是亲生母亲指使骗保”的新闻,席卷了全网。

闹得沸沸扬扬。

新闻通告中隐去了死者的信息,但并不妨碍被广大网友人肉。

不出几日,高中生和他母亲的信息,便被扒得一干二净。

网络上都是对他母亲的指责与诅咒。

还有对死者的嘲讽。

为人父母,怎么能为了钱就逼死孩子!怎么死的不是她!

虎毒不食子,这女人真是面目可憎!

要我说,那个高中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妈让他去死,他就听话地照办。

楼上积点德吧,死者为大。

以我多年的经验,死者很可能长期受到他母亲的压迫,从而得了精神疾病。说不准还是自己主动跳的河。

......

当时看到这则新闻时,我没有太大在意。

当事人不是我,也与我没有关系。

在评论里附和了几句之后,便没有再继续关注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

我攥着照片的手越来越紧。

网络上流传的消息是,被救的两人喝醉了,不小心掉进了河里。

我猜测,这两人应该就是林麟和卓不群。

我本可以对这张照片视而不见,直接当做垃圾销毁。

然后明天搬出这里,去一个合适的城市,找一份合适的工作。

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

但少得可怜的良知告诉我。

不可以。

过去的二十几年,我都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

丢到人群里都发现不了的那种。

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我从小挨打挨出来的道理。

可是这一次,虚荣的正义之心不断地怂恿我。

我决定。

就算不向警方举报,至少也要把这张照片交给汪泽。

作为被害者的亲人,他有权利知晓这张照片的存在。

即使无法成为证据,但或许能为被愤怒冲昏头脑的他带来些许安慰。

第二日,我来到拘留所看望汪泽。

出于安全性,我只能隔着玻璃板与他交流。

上一次相见是在四天前,他却肉眼可见地憔悴了不少。

见我来,他挤出一个难看的笑容,缓缓在隔板的另一侧坐下。

我拿起电话,尽量压低了声音,却还是挡不住话里的激动,“我知道了!我都知道了!”

汪泽惊讶了一瞬,眼睛里闪着我看不懂的光芒。

我将自己的发现尽数告知了他,接着展示了手机里拍下的那张尸体照片。

虽然我只是个普通大学生,但平时看过一些推理案件。

保险起见,这种重要的物证,当然不能带着四处乱跑。

我已经提前将它藏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

听完我的分析,他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别人都说我是精神病,你不害怕吗?”

我果断地摇头,“兄弟,我们好歹有四年的交情,别的不敢说,这点我还是相信你的。”

电话听筒里传来哽咽的声音,断断续续。

“我弟弟不是意外死亡。”

“他是被人害死的。”

“能不能帮帮我?求你,帮帮我吧。”

男儿有泪不轻弹,我的心软了一瞬。

林麟后台很硬,但他可是害了人命啊。

最终,我还是答应了。

“我该怎么帮你?”

......